根据《华中师范大学本科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华师行字〔2015〕161号】(见附件),从2015级开始,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开始实施学分制收费。
现决定对2015、2016、2017级收取2017—2018学年第2学期的课程学分学费。
一、缴纳时间
2018年7月2日—2018年7月13日
二、缴纳对象
2015、2016、2017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三、缴纳方式
登陆财务处首页中的华中师范大学网上自主缴费平台缴费,地址为:http://218.199.196.90/或者登录我校“统一身份认证服务系统”(网址:one.ccnu.edu.cn),进入财务缴费平台,具体操作见附件。
四、注意事项
根据学分制管理的要求,请同学们自觉在规定的时间内交清课程学分学费。没有进入绿色通道,又不按要求缴费的同学,不认定本学期的成绩和学分,并将被纳入学业诚信问题。师范生转到非师范的同学需要补交以前所有课程的学分学费。
有问题可以去学生事务大厅财务处窗口咨询:郝老师,67863553。
教务处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