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将本学期结束及下学期开学工作的有关安排与要求通知如下:
一 本学期教学结束安排
停课及放假时间。根据校历安排,各年级的各门课程于2018年6月22日前结束,进入期末考试工作阶段。2018年6月25日—6月29日为全校期末统一考试时间。
2018年7月2日—7月13日为第三学期集中授课时间。
2018年7月16日正式放假。
二 期末考试工作
考试工作安排详情见《关于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全校期末统一考试的通知》http://www.zwmyers.com/info/1102/5900.htm。按照《华中师范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以及《华中师范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规定》,请教师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录入学生成绩。
考核是一项严肃的工作,为充分发挥考试的检测和导向功能,以考促进教学改革和学生的学习,各学院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对考核科目、命题、考试日程、监考人员等有关考核工作具体负责,并督促安排落实,保证考核质量。
三 下学期教学执行计划的落实
1.落实任务。各学院在暑假前应落实各课程的任课教师,学院内教授、副教授应向本科生开设课程。需聘请外聘教师的学院,应对外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负责把关,并在人事处办理相关手续,实名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2.加强管理。各学院应采取切实措施加强教学各环节的管理,落实教学计划,并在新学期上课之前将课表、学生成绩记录表、任课通知单送达各任课教师。
3.认真备课。各课程任课教师在接到任课通知单后,应根据校历认真备课,填写《教学进度计划表》等教学文档,同时应积极做好所有教学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建设或完善个人教学空间。
任课教师在填写《教学进度计划表》时,应根据校历安排,将国家法定节假日剔除在外,不安排常规课堂教学,不计入教学异动。
四 下学期开学注册与上课
1.开学。下学期开学时间为2018年9月1日(星期六),学生按时到校注册报到。
2.上课。正式上课时间为2018年9月3日(星期一)。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