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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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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职能

        机构职能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365bet平台棋牌_365bet体育投注网_365bet体育投注官网金洞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办公地址:金洞管理区金洞镇人岭街5号政务大厅一楼 邮政编码:426191

        办公时间:8001200 14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7463859112 传真:07463858202

        电子信箱:jdglqzwzx@163.com

        金洞管理区位于365bet平台棋牌_365bet体育投注网_365bet体育投注官网东北部,是永州与衡阳、郴州37县区交界处。前身是365bet平台棋牌_365bet体育投注网_365bet体育投注官网金洞林场,是湖南省最大的国营林场,始建于1954年。20065月,经省委、省政府批准设立金洞管理区,与金洞林场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管理,行政级别为正县级。现辖31镇,8个分场,45个行政村(含3个居委会),总面积635平方公里,总人口8.6万人。现有在职干部职工1610人,其中公务员221人。金洞是林区,也是山区,整体呈现出“九山半水半分田”的独特地形特征,境内山峦延绵、风景秀丽、生态优良,森林覆盖率达89.3%,森林蓄积量280万立方米,珍贵树种和乡土树种遍布其中,有属国家保护植物56种,如楠木、红豆杉、银杏、伞花木、古圆槠等;水系纵横交错,14条大小溪流清洌可鉴、碧波荡漾,水质均达国家一类标准;空气干净清新,平均负氧离子达2万个/立方厘米,堪称“天然氧吧”;资源丰富,蕴含水能资源达15万千瓦,风能资源达20万千瓦,优质高岭土储量达1000万吨;交通便捷,距湘桂铁路祁阳站65公里,离衡枣高速公路24公里,与省道S320线相距12公里,区内路网体系发达。近年来,先后荣获“国家森林公园”“国家湿地公园”“中国楠木之乡”“全国楠木康养特色小镇试点”“国家级水利风景区”“ 中国森林康养林场”等十余个“国字号”生态品牌。


        中共365bet平台棋牌_365bet体育投注网_365bet体育投注官网金洞管理区委员会办公室是管理区党委的工作部门,365bet平台棋牌_365bet体育投注网_365bet体育投注官网金洞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是管委会工作部门,实行合署办公,为正科级。加挂区党委政研室、区党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保密局)、管委会研究室、区史志办牌子。

           主要职责

        (一)围绕区党委、管委会工作部署,对涉及全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党的建设等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为科学决策提出参考依据,协助拟订有关政策措施。

        (二)负责管理区有关重要文件、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

        (三)负责区党委、管委会有关会议的筹备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上级领导人员、重要来宾等来区视察的公务活动安排;根据管理区领导意见,负责区党委、管委会领导的公务活动安排;负责办理区党委、管委会交办的事项。

        (四)负责区党委、管委会文件、电报、函件的审批把关。

        (五)负责研究、审核全区各单位向区党委、管委会的请示,提出处理意见报区党委、管委会领导审批。

        (六)负责及时收集、筛选、综合整理各类情况,全面准确为区党委、管委会、上级党委政府报送信息;及时传达贯彻区党委、管委会的重大决策、重要精神。

        (七)负责党的方针政策、上级党委政府和区党委、管委会重要工作部署、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批件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八)负责牵头组织区党委、管委会绩效考核及其他有关工作年度奖惩的汇总初审。

        (九)负责区党委、管委会值班工作,及时向区党委、管委会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单位反映的重要问题。

        (十)负责全区党政系统机要密码通信和密码管理;负责上级党委文件和党政领导机关要件的传递工作;负责牵头全区电子政务内网建设工作;负责全区保密工作的规划、宣传教育、指导协调、监督管理和泄密案件查处工作;负责涉密通信、办公自动化等的技术防范和审批管理。

        (十一)负责统筹、指导、督促全区党组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落实工作。

        (十二)负责党内法规工作、协助区作风办工作。

        (十三)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台方针政策和涉台法律法规及宣传教育;协调和指导港澳事务,负责港澳地区公务团来我区访问的接待事宜。

        (十四)负责管理区档案收集整理归档、使用管理和全区档案方面宣传教育、执法检查、指导管理等工作。

        (十五)负责史志办、改革办和小康办工作。

        (十六)负责对全区各级办公室的业务指导和协调管理。

        (十七)支持做好区机关后勤管理、接待、机关保卫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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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八)承办管理区党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共金洞管理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是管理区党委的工作部门。与金洞管理区监察局合署办公,加挂金洞管理区审计局牌子。

           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中央、中省委、市委及管理区党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指示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党纪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三)负责全区监察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监委、省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区党委关于监察工作的指示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全区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四)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全区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五)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六)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参与起草制定管理区内有关规范性文件。

        (七)根据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安排部署,加强对全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承担反腐败国际交流、合作有关具体工作。

        (八)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区纪委派驻派出机构,乡镇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九)负责全区审计工作。对全区财政收支和法律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政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组织实施对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投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行业或者专项资金进行审计和调查;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者提出审计建议;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案件。

        (十)承办区党委、管委会和上级纪委监委授权或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共金洞管理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是管理区党委的工作部门。加挂区人民武装部、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区司法局、区信访局牌子。归口管理金洞管理区网格管理中心。

           主要职责。

        ()区政法委工作职责。

        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法轮训和督察制度。

        2.深入贯彻党中央决定和省委、市委、区党委决策,对全区政法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推进平安金洞、法治金洞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负责定期分析全区政法工作形势,组织推动政法部门开展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工作的调查研究,及时向管理区党委提出建议和意见。

        4.负责指导全区政法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5.负责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6.负责协助组织部门做好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的考察和管理;切实履行工作职能,支持和督促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协调政法各部门的关系、重大业务问题和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7.负责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

        8.负责做好维护国家安全和稳定的相关工作,对任何组织和个人进行危害全区安全的行为进行法律追究。

        (二)区信访局工作职责。

        1.负责处理国家、省、市统转信件。负责处理人民群众和境外人士给管理区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接待人民群众到管理区来访,做好管理区领导接待上访群众的组织服务工作。

        2.负责承办国家、省、市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各单位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交办事项的处理落实情况。

        3.负责反映人民群众在来信来访中提出的意见、建议和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供信访信息,为管理区决策和指导工作服务。

        4、负责协同有关部门处理跨乡镇、跨部门的重大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赴京到省到市来区上访和异常、突发性信访事项。

        5.负责指导全区信访业务工作;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开展对信访工作的宣传和理论研讨;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

        6.负责掌握全区信访工作动态,提出加强信访工作队伍建设的措施,对信访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提出处理建议;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指导信访部门的办公自动化建设。

        (三)区司法局工作职责。

        1.负责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负责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办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的审查工作;负责立法协调工作。

        3.负责承办管理区规章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各单位实施法律法规和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管理区规章清理、编纂工作。

        4.负责指导全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承担管理区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承办管理区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登记工作;负责管理区规范性文件向市政府报送备案工作;负责乡镇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受理有关规范性文件违法的审查申请;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承担管理区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对管理区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或论证说明。

        5.负责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各单位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推进公正文明执法;负责承办或协调相关单位承办管理区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事项;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承担管理区行政复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6.负责统筹规划全区法治社会建设工作。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负责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司法所建设。

        7.负责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8.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联系指导仲裁工作。

        9.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加强本系统队伍建设。

        (四)区人民武装部工作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军事路线、法律法规,执行决议上级军事机关的指示命令

        2.负责征兵工作。

        3.负责全区国防教育军事训练工作,在有关部门协同下组织实施。

        4.牵头做好拥军爱民、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军烈属的优抚工作。

        5.负责民兵组织建设,做好民兵、地方与军事专业技术对口人员预备役的登记统计上报工作。

        6.负责平时组织民兵完成战备执勤任务战时征集兵员,组建部队,率领民兵参战和支援前线。

        7.负责人民防空工作,管理好人防工作设施、器材。

        (五)区网格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全区网格日常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协调辖区内网格的应急指挥。

        2.汇总、统计全区有关数据,定期分析研判社会管理形势。协调同级相关部门联动处置社会矛盾及其它社会事件。

        3.负责全区网格管理员的招聘、培训、考核工作。

        (六)完成区党委、管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金洞管理区党委组织部是管理区党委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区党委统战部、区党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区党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牌子,与区委党校、区就业中心合办公。

           主要职责。

        ()组织部门工作职责。

        1.负责指导和督导全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制订加强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和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对乡镇、区直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党组织换届选举及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进行指导;指导和督促基层党组织设置、隶属关系和活动内容、工作方式,党员队伍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

        2.负责全区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制订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规章和制度,并对重要经验进行总结推介。

        3.提出乡镇和区直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列入管理区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意见和建议;负责管理区党委管理的干部考察、任免、公开选拔、工资、福利、出国()、退休审批手续的办理;负责全区各党政机关实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管理等工作;负责群团组织的指导和协调;制订和组织实施培养选拔中青年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的有关规划和方案。

        4.研究制订全区组织系统管理信息建设规划,指导全区组织系统信息网络建设;负责全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党内统计、干部统计工作。

        5.负责全区干部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向市委组织部和管理区党委反映重要情况,对反映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问题进行调查了解和督办;负责对科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对有关监督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6.制订全区干部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协调市管、区管干部和中青年干部的培训;指导、协调乡镇(分场)和区直各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的干部教育工作。

        7.制订人才工作的有关规定,负责人才招引、人才奖励、人才管理服务工作,组织部分优秀人才开展有关活动。

        8.按照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负责对全区各单位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配备等提出调整完善意见,报市委机构编制部门备案。

        9.负责联系对接市、县人大、政协工作。

        10.负责做好老干部管理工作。

        11.负责驻村办、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管理工作。

        (二)统战部门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统战、民族、宗教和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和侨务各项日常工作和活动。

        2.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考察、选拔、推荐,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有关领导职务的工作;培养党外后备干部。

        3.联系宗教团体、少数民族群体及相应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训、选拔、安排工作。

        4.调查研究并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党外知识分子、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情况,收集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积极培养相关代表人物。

        5.保障少数民族权益,协调处理民族宗教关系方面的问题,维护民族宗教团结、保障社会和谐稳定、保护民族特色、支持宗教自由。

        6.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对少数民族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扶贫和旅游开发等各项经济发展事务。

        7.指导各民族群体和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处置涉及统战对象、少数民族、宗教人员的各项突发事件。

        (三)区直属工委工作职责。

        1.负责抓好区直机关各党支部党建工作,指导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深入推进反腐败工作。

        2.督促区直机关各党组织和金洞公安分局党委、教育局党委认真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对区直机关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建责任制、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配合管理区有关部门抓好区直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参与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党支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督促检查。

        4.指导区直机关各党支部做好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

        5.负责区直机关各党支部违纪违规党员调查处理工作。

        (四)区“两新”工委工作职责。

        1.在“两新”组织中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两新”组织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加强“两新”组织党员的教育管理、培训学习,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3.积极协调“两新”组织内部各方面的关系,支持他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促进“两新”组织健康发展。

        (五)人社部门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区就业创业工作,拟定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职业资格、培训等政策。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创业扶持政策,承担管理区城乡富裕劳动力培训等工作。落实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负责全区离校未就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人事及档案代理工作。

        3.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综合管理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继续教育等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管理和各类高层次人才培养、选拔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贯彻并实施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根据国家和省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精神,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拟订相关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考核备案、人事调配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特殊人员安置政策并组织实施。

        5.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相关工资政策。组织实施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工资调整、转正定级、退休、退职及死亡抚恤等政策的落实。负责编制事业单位人员需求计划和工资测算计划。

        6.行使劳动和社会保障的监督检查职权,负责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工作,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监督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劳动保护、工资支付政策的贯彻执行。依法对劳务中介机构实施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协调、处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劳动、人事方面的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7.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区级表彰奖励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区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并负责落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9.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副科级职务以下工作人员和工勤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六)区委党校工作职责。

        1.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贯彻执行党校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制定党校工作的学年计划和学期工作要点。

        2.建立健全党校的规章制度,不断加强党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颁发并负责实施有关条例、制度。

        3.负责组织培训班工作计划与安排、分析办班情况,聘请高水平的兼职教师,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4.负责培训轮训好科级党员领导干部、青年后备干部、乡镇区直企事业单位一般干部、行政村党组织负责人、村主任等。

        5.负责农业科技推广应用与教育培训。

        (七)区就业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全区就业创业服务。贯彻执行就业、创业方针、政策,根据全区城镇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资源及企事业单位用工需求,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就业创业工作年度计划和长远规划。

        2.负责创业担保贷款核发、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认定及补贴发放,积极就业政策的落实。

        3.负责失业保险基金监管和业务经办。

        4.负责就业创业证的登记、审批、发放、管理等工作,负责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

        5.负责享受优惠政策企业的认定和管理,办理补贴政策等工作。

        6.负责全区城乡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技能鉴定工作,落实企业岗位培训补贴。

        7.负责全区就业统计工作。

        8.负责人力资源市场服务管理、开展劳务交流、就业政策咨询、职业介绍等服务。

        (八)承办管理区党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共金洞管理区委员会宣传部是管理区党委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科技局(区知识产权局)、区党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责。

        (一)区党委宣传部职责。

        1.负责组织、指导全区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和社会科学规划工作。

        2.负责规划、部署全区性的宣传思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基层宣传思想工作;指导、协调和组织全区社会宣传工作。

        3.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指导、监督、管理和协调全区新闻宣传、出版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区网络新闻宣传;联系中央、省、市各级新闻单位。

        4.负责全区对外宣传工作的总体规划,组织、指导和管理全区的外宣工作。

        5.负责全区文化艺术和文化市场的管理;对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等宣传文化系统单位从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方面实施领导,对宣传系统各部门有关工作进行协调指导。

        6.负责全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规划和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文明单位、行业、村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二)区党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1.负责组织全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重大问题。

        2.负责审定全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战略、宏观规划和重大政策。

        3.负责审定全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重大建设项目与投资。

        4.负责承办上级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科技局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事业发展战略、规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管理文学、艺术工作。编制并组织实施艺术事业发展规划,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具有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和地方特色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制定并组织实施艺术表演团体发展规划,指导全区艺术团体建设;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活动。

        3.负责拟定文化产业规划和政策。指导、协调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区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归口管理文化市场,拟定全区文化市场的发展规划,研究文化市场的发展态势,做好文化市场稽查工作。

        4.负责管理社会文化事业。拟定全区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与发展。

        5.负责管理图书馆事业。指导图书文献资源的建设、开发和利用;组织推动图书馆标准化、现代化建设;管理文化馆事业,指导并组织开展日常文化活动和各类大型文化活动;管理群艺馆事业,指导并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推动全区群众文化活动的普及和开展。

        6.负责管理青少年活动中心,指导和扶持全区青少年业余文化活动,挖掘和培育文艺骨干、艺术尖子。

        7.负责指导、管理全区文物工作。研究制定文物、博物馆事业的发展规划和有关制度、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区文物管理、保护、抢救、发掘、研究等工作;协助处理文物保护的重大问题。

        8.负责指导和推动体育制度改革,编制全区体育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协调全区体育事业发展。

        9.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全区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检测工作,制定全区体育竞赛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区综合性体育运动会的组织管理和单项竞赛工作。

        10.负责规划全区体育运动项目布局,组织和指导全区体育科学研究、推广体育科技成果,负责全区性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

        11.负责指导全区广播电视宣传和广播电视创作,组织全区广播电视节目的评选活动;监督管理全区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收录。

        12.负责对区广播电视台管理,对重大宣传进行协调和检查,统一组织和管理其节目的传输覆盖,督促检查广播电视台的安全保卫工作。

        13.负责制定全区新闻出版业和版权工作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有关全区新闻出版、版权业的各项政策措施。

        14.负责管理印刷行业、出版物及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的印制;对报刊、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和互联网出版等出版单位、印刷企业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复印、制作、发行单位分别实行行业管理。

        15.负责指导全区电影发行、放映、译制工作。

        16.贯彻执行科技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根据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组织科技专家对有关重大课题进行研究论证;管理、指导全区科技部门、科研单位、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业务工作。

        17.负责抓好“科技强区”战略的管理指导协调工作。

        18.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区重大科技研究、科技攻关、科技创新和科技发展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全区学术和技术带头培训计划;负责星火计划、火炬计划、成果推广计划、重点新产品计划、科技扶贫计划等科技开发计划指导实施;组织跨部门、行业和重大科技攻关,协调有关部门组织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出口、技术引进工作。

        19.负责研究落实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科技资源的配置,负责科技事业费、科技“三项费”及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20.负责全区民营科技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调查摸底、申报推荐、管理服务工作;执行国家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科技合作与交流计划;会同、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国内外科技合作与交流。

        21.负责全区科技成果的登记鉴定奖励工作;负责全区专利管理和代理工作;负责全区技术市场宏观协调、业务指导工作。

        22.制订实施全区科技普及工作,指导全区科技信息、科技保密、科技档案、科技统计工作。

        (四)承办管理区党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金洞管理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是管委会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金洞管理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商务局牌子。

           主要职责。

        (一)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工作职责。

        1.负责全区工业经济的日常运行调节,编制并组织实施工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2.拟订全区新型工业化的发展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管理全区工业经济,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业企业;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

        3.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的发展专项规划,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制定优化产业结构的地方配套政策,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研究和规划全区工业产业投资布局;依法组织实施相关行业的管理;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国防动员以及产业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

        4.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区维护企业稳定工作。

        5.组织拟订全区工业企业技术进步的发展战略、规划和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编制和组织实施技术改造规划,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相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产学研结合和科研成果产业化。

        6.推进工业行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7.研究提出促进全区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制定中小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中小企业改革工作;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做好中小企业融资和融资担保的服务与协调工作;推进全民创业。

        8.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节能行动方案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承担工业企业的节能考核和监察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相关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参与编制全区生态建设规划;参与协调工业环境保护。

        9.综合协调经济运行中与管道运输、通信、邮政有关的重大问题;负责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和原材料等经济运行保障要素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生产企业物流外包,促进企业内部物流社会化。

        10.组织拟订信息化发展战略、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推进全区信息化建设。

        11.制订全区信息化安全发展战略、规划,指导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助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12.根据国家统一规划,协调全区公用通信网、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和其他专用通信网的规划和建设,促进网络资源共享;依法监督管理信息服务市场。

        13.负责推动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的发展;组织制订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发展战略、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服务外包;指导协调技术开发和相关产业发展。

        14.指导全区工业、信息化领域人才开发与培训工作;开展人才和智力对外合作交流。

        15.研究拟订电力、医药、食品等行业的规划和行业规范,实施行业管理。

        (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作职责。

        1.研究提出安全生产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工作, 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组织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参与研究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综合管理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起草安全生产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研究拟定安全生产工作的办法措施及规定;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及工矿商贸行业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和安全生产标准的情况。

        3.依法行使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全区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4.负责发布全区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区生产安全伤亡事故调度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分析工作,按规定上报伤亡事故情况;依法组织协调重大、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受上级主管部门的委托,参与协助特别和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5.负责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工作。

        6.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组织实施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质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7.组织、指导全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全区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8.负责监督全区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监督工矿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规程及技术标准的情况;监督检查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情况;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9.根据《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与程序,对涉及安全生产需要审查批准(包括批准、核准、许可、注册、认证、颁发证照等)或验收的事项,进行审批、审核或验收;对未依法取得批准或验收合格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予以查处;对取得批准后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撤销原批准。

        10.依法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安全评价及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简称“三同时”)情况;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

        11.督促、指导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分管区域和职责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工作。

        12.拟定全区安全生产的发展规划与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科研成果鉴定和先进技术推广工作。

        13.管理国家和省级、市级、管理区级安全技术改造、安全技术措施、公共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等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并监督检查其资金的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所必需资金的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

        1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国内外交流与合作。

        (三)区商务局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拟定全区国内外贸易、招商引资、承接产业转移、对外援助、对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的规范性文件。

        2.负责推进流通领域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促进商贸服务业发展,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3.负责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区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4.负责牵头协调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协调全区消除地区封锁、打破行业龚断工作,规范商贸企业交易行为;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工作。

        5.负责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监督检查。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6.贯彻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规定和技术目录。组织实施全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工作,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7.牵头拟定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依法核准区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

        8.负责组织实施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

        (四)承办管理区党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金洞管理区国土资源局是管委会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金洞管理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牌子。

           主要职责

        (一)负责依法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落实省市土地、矿产、水等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地方性法规、规章,拟制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监督检查执行。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依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依照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建立健全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按照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制考核标准;拟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措施,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制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建立健全和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承担全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研究拟制城乡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制并组织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房屋征收征用管理。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组织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区级重大备选项目。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制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措施,负责耕地数量和生态保护,做好耕地质量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区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全区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按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组织实施地质灾害防治防护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一)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调查审查;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釆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国家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图管理、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工作;负责测量标志保护;承担全区地理空间数据的汇集、共享工作。

        (十三)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拟制并组织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监督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相关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四)根据管理区授权,对各单位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执法工作,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

        (十五)承办管理区党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金洞管理区交通运输局是管委会的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统筹规划公路、水路行业发展,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二)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区公路和水路等交通行业规划和规范性文件;负责交通运输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定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区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全区公路、水路运输市场和交通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全区公路、水路运输市场及交通运输建设市场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全区城乡客运执法检查和交通运输基础设施规划;负责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公共客运交通的规划、管理和服务。指导全区道路运输管理和公路运输、营业性客运站()、汽车维修、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搬运装卸、公路运输服务;负责机动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工作。

        (五)承担全区水上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负责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六)组织协调全区公路交通工程建设。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交通设施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提出全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区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全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公路、桥梁、渡口、隧道的行业管理。

        (八)承担全区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全区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区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的监测和协调;承担全区交通战备工作。

        (九)制订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措施、规划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区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十)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和交通外经外贸工作。

        (十一)承办管理区党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金洞管理区财政局是管委会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金洞管理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区金融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财税方针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区财政制度,指导全区财政工作;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贯彻执行有关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意见。

        ()负责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负责区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负责编制年度区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编制全区综合预算计划和部门预算,汇总全区财政总决算;向区党委、区管委报告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总决算;组织制订区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

        ()负责执行国库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区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负责制定区本级政府采购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税收法律法规和税收调整政策,反馈政策执行情况,提出调整建议;参与管理区权限内有关税收政策及调整方案的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

        ()负责制定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办法;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收取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负责资产评估工作。

        ()负责办理和监督管理区财政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全区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区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全区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一)贯彻执行政府内外债务管理的政策、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统一管理外债,制定基本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承担财税领域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全区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在全区组织实施会计法规规章;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

        (十三)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

        (十四)承办管理区党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金洞管理区教育局是管委会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全区教育发展规划,制定教育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区中小学教育教学、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发展规划;负责确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招生服务范围;负责对中小学异地招生进行审批;组织和管理全区各类学校的招生录取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

        (三)拟订全区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社会力量办学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民办教育机构的设立审批、变更举办者核准,民办教育机构有关事项的备案工作。

        (四)负责全区教育经费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区教育经费筹措、拨款、基建投资政策,监测全区教育经费筹措和使用情况;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的内部审计;负责全区教育扶贫和中小学生及幼儿的资助工作;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学校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小学薄弱学校改造工程等项目的管理督查工作。

        (六)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教育系统信访、维稳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各类学校校园安全、保卫、稳定和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承担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的校车使用审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校车安全监督检查。

        (七)承担全区的教育督导实施工作。

        (八)负责全区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教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承担教师资格认定申报工作;负责管理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和组织推广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书写工作;参与拟订中小学和幼儿园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资福利、收入分配的有关政策;负责对发展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者进行奖励;协助指导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九)指导协调管理教育系统的国内校际交流、对口支援以及国际(含港澳台地区)交流与合作。

        (十)负责组织和监督管理全区教育系统各类招生考试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的各类考试。

        (十一)承担全区中小学校的电化教育教学仪器设备、体育器材的采购和分配工作。

        (十二)承担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的教育教学研究和指导工作。

        (十三)负责指导和监督学校后勤及勤工俭学工作;指导管理区教育发展基金会工作。

        (十四)负责对违反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

        (十五)承办管理区党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金洞管理区林业局是管委会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金洞管理区旅游外事侨务局牌子。与金洞管理区森林保护与开发利用服务中心(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湖南金洞猛江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金洞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合署办公,森保中心、湿管局和森管局的人、财、物归口林业局统一管理。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林业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林业及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实施生态补偿制度与项目建设;负责组织开展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负责林业规划设计和验收,各类林业调查与鉴定工作。

        (二)负责造林绿化、退耕还林工作。负责森林资源(包括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监管、合理开发利用;组织编制、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林木、竹木的凭证采伐与运输;指导林业科技和外事工作;指导森林病虫害的防治、检疫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林业行业安全生产和护林防火工作。

        (三)负责林政管理与林业行政执法及案件查处工作。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对依法应由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进行审核,监督林地开发利用;牵头抓好林业重大改革,指导和监督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工作;组织指导调处山林权属纠纷工作。

        (四)负责国有林场综合管理和生产经营工作。指导各分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及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监管国有林业资产;指导林业产业发展和林业基本建设,组织审核申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指导各类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药用林、竹林)和风景林及林木花卉的发展与培育;指导林业公路建设。

        (五)负责湿地保护工作。负责湿地公园的经营管理与开发利用;负责制定湿地公园建设规划和项目设计,组织开展湿地公园建设。

        (六)负责森林公园经营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服务。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森林公园规划、建设、经营和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实际制定公园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发展计划和公园建设、经营、管理办法;负责公园森林及其他风景资源的保护;负责公园森林和其他旅游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七)负责全区旅游业和外事侨务、港澳台工作。拟定全区旅游业发展规划;负责旅游行业管理、旅游市场综合治理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配合全区旅游项目建设及旅游招商工作;协调全区外事活动及华人华侨、归侨、侨眷有关工作。

        (八)承办管理区党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金洞管理区农业水利和移民开发工作委员会是管委会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主要职责

        (一)农业委员会主要职责

        1.负责全区农业、农村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研究全区农业、农村发展和改革中的问题,提出农业农村发展和改革的意见建议。

        2.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农业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指导协调区域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研究提出意见建议;拟定全区农业发展意见和规划并指导实施;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措施制定;负责起草农业和农村经济的规范性文件,推进依法行政;参与农村小城镇规划和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业劳动模范推选工作。

        3.负责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工作;检查监督惠农政策的落实,指导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和资产财务管理;拟定全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

        4.负责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相关政策措施。负责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负责按权限审批、核准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区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负责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措施和项目建议,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拟定农业开发规划,配合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5.促进农业一体化发展,组织拟定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研究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负责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

        6.负责加强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工作并监督管理;负责畜禽屠宰的监督管理。

        7.负责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食用菌菌种的许可及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负责渔船、渔港、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负责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安全监理,落实农机惠农补贴政策;负责指导渔业安全生产工作。

        8.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地方性植物防疫检疫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监督全区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工作。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0.负责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开展农业统计工作;采集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化建设。

        11.负责制定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全区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科技新农战略,实施农业科研重大专项;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农业先进技术,指导农技推广体系建设。

        12.负责拟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农民教育培训,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培训工作,负责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13.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拟定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意见并组织实施。

        14.负责制定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村节能减排;承担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发展;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15.负责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

        (二)水利局主要职责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规划、河湖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负责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拟订全区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指导全区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负责制定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按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负责水资源保护和节约用水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负责地下水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指导水文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措施,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制度,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

        5.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负责河湖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承担区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

        6.负责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和运行管理;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实施对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7.负责水土保持和农村水利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区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负责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负责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管理,指导节水灌溉工作;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农村水电电气化工作。

        8.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订大中型水库移民有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协调推动水库移民对口支援等工作。

        9.负责指导协调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乡镇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水库、水电站大坝等水利工程设施的安全监管。

        10.负责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地方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负责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区防洪抗旱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洪应急抢险的技术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三)承办管理区党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金洞管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是管委会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金洞管理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区医疗保障局牌子。归口管理区公共卫生与人口计划生育事务中心,与区公共卫生与人口计划生育事务中心合署办公,区医疗保障局归口管理区医保中心。

        主要职责。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职责。

        1.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及国家、省、市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负责协调推进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与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建议。

        3.负责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上报工作

        4.负责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6.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7.负责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全区卫生健康工作。加强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机构建设;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负责全区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9.负责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来宾、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指导全区保健工作。

        10.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11.负责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区红十字会和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工作。

        (二)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责。

        1.负责食品的行政许可,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区食品安全隐患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2.负责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负责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

        3.负责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广告监测。负责制定全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组织查处违法行为;负责组织开展质量抽验。

        4.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5.负责制定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诚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6.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乡镇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负责组织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考核评价工作。

        7.负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三)区公共卫生与人口计划生育事务中心职责。

        1.负责全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疾病患者为重点人群,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

        2.负责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指导和调查处理全区发生的重大传染病疫情、新发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负责对全区急慢性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公害病、学生常见病及意外伤害等进行流行病学监测、分析和预测预报。

        4.负责组织开展全区免疫预防接种工作;负责全区消毒杀虫工作。

        5.负责全区疾病预防控制业务的培训;负责组织实施母婴保健技术培训,对基层医疗保健机构进行业务指导、检查和考核评价,开展妇幼儿童保健教育服务。

        6.负责全区孕产妇死亡、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出生缺陷监测、妇幼卫生服务等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7.负责对危害公共卫生的污染、中毒、灾害等卫生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取证和应急控制,提出处理建议。

        (四)区医疗保障局职责。

        1.负责拟制全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负责落实上级医疗保障部门筹资和待遇政策措施,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

        4.贯彻落实湖南省统一制定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5.落实上级医保部门制定的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措施,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根据国家、省、市药品、医用耗村的招标采购政策,监督实施全区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工作。

        7.负责拟制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全区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
        负责全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指导监督全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工作;负责医疗保障行政审批工作,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国内外合作交流。
           
        (五)承办管理区党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金洞管理区民政局是管委会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金洞管理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合署办公,加挂残疾人联合委员会牌子

           主要职责

        ()民政局主要职责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民政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全区城乡特困人员救助、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孤儿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调查、审核、审批全区民政救助对象,落实各项民政救助政策。

        3.负责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监委会、村民小组)换届选举及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开展村务公开,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指导社区建设工作,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推进社区服务管理规范化。

        4.负责全区社会组织的审批、登记和监督管理;查处社会组织的违法行为和非法社会组织。

        5.负责全区行政区划工作。承担管理区、乡镇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地名命名、更名和界线变更及管委会驻地迁移的初审上报工作;调处管理区行政区域边界争议。

        6.负责组织协调与毗邻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做好勘界历史资料的保存利用;参与市、管理区际边界争议的联合调查和调处工作;管理行政区域界线界桩标志;负责全区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收集整理地名信息资料,管理地名档案;负责行政区划图的审核、勘定工作。

        7.负责拟定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8.负责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及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负责福彩销售站的上报、批复与管理工作,管理全区福利资金,推进福利社会化。

        9.负责全区婚姻登记、收养登记的发证及信息、档案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10.负责殡葬管理和殡葬制度改革,规范殡仪服务、公墓服务行为,加强公益性公墓建设与管理,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

        11.统筹推进、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指导建设养老院、农村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智慧养老等各种养老服务机构。

        12.负责全区民政事业统计信息报送工作;加强民政财务管理,对全区民政事业经费作出预、决算,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和管理。

        13.负责社区工作者的招录使用和管理工作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管理,推进社区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4.负责有关民政业务的行政复议工作,受理来信来访。

        15.配合做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履行行业监管职责。

        16.承担本行业有关方面的数据采集推送、安全生产监管等工作。

        (二)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职责职能。

        1.宣传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拟订全区工作机制、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工作,审核拟列入管理区烈士纪念设施名录,申报拟列入市级以上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

        3.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和自主择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4.组织指导全区退役军人技能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5.组织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实施国家关于退役军人特殊保障的相关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退役军人优抚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6.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全区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服务工作。

        8.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9.协调落实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信息采集等相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各项培训,开展精准帮扶援助、政策宣讲,开展各项走访慰问,协助做好来信来访工作。

        10.负责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三)残疾人联合委员会主要职责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残疾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订残疾人事业的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2.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事业。开展和促进残疾人的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体育、用品用具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工作。

        3.承担全区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协助管理区和农村基层组织扶持农村残疾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等形式的生产劳动,为农村残疾人提供技能培训服务。

        4.承担残疾人联合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工作。

        (四)承办管理区党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金洞管理区扶贫开发办公室是管委会直属事业单位,为正科级。加挂金洞管理区农技推广服务中心牌子。

           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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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管理区有关扶贫开发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扶贫开发规划。

        (二)根据省、市、管理区提出的扶贫开发工作目标、任务,拟定全区扶贫开发规划和计划,对各项扶贫项目进行调查、摸底、论证、编报、审查、落实和验收。

        (三)负责提出财政扶贫资金、扶贫信贷资金、新增扶贫资金的投向和分配计划,交管理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四)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扶贫开发项目和扶贫资金的管理办法,指导、监督扶贫资金、物资的使用;负责全区贫困状况的调查、监测与统计。

        (五)动员、组织社会各界支持、参与扶贫开发,检查、督促和落实全区扶贫开发工作。

        (六)组织和协调相关部门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负责全区小额信贷扶贫的实施、协调工作;会同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组织贫困地区劳务输出。

        (七)负责规划、协调贫困地区干部培训和贫困对象实用技术培训;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实施教育扶贫和科技扶贫。

        (八)负责全区扶贫开发工作的指导、督查、考核。

        (九)协调处置涉贫信访工作。

        (十)承办管理区党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金洞管理区社会保障与社会救助服务中心是管委会直属事业单位,为正科级。

            主要职责

        (一)管理全区社保政策宣传。执行国家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及政策,实施全区社会保障政策,受理社会保险的举报、投诉,提供社会保险查询、咨询等相关服务。

        (二)管理全区养老保险。负责全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企业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登记、转移、审核支付工作;负责社保基金等相关信息、资料、档案管理工作;建立管理用人单位社会保险档案,保管缴费数据和申报、支付或结算凭证等。

        (三)管理全区医疗保险。负责全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登记及管理;负责全区医疗保险的转移、基金及待遇发放等服务工作;负责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四)管理全区其他社保相关服务。负责全区生育、工伤保险的收缴;负责全区工伤保险的调查、工伤认定及待遇发放工作;负责监督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

        (五)承办管理区党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金洞管理区项目规划服务中心是管委会直属事业单位,为正科级。加挂金洞管理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牌子。

           主要职责

        (一)管理全区财政投资评审工程变更、竣工结算。负责参与起草、修订全区财政投资评审相关制度和办法;组织实施全区财政性投资项目的工程变更和结算工作;负责财政投资的市场研究分析、投资风险以及效益分析工作,为实施投资决策提供基础信息服务;负责结算评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与保管工作;负责牵头组织相关单位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全区重点项目实行全过程造价咨询审计等

        (二)管理全区工程建设领域项目招投标及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宣传贯彻并实施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法律法规、相关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拟定全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文件;负责建设和管理工程招投标评委库,组织对评标专家的培训及考核工作;承担区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负责对招投标代理机构的管理考核等工作。

        (三)承办管理区党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金洞管理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是管委会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金洞管理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牌子。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推进新型城市化、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建设、维护项目、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规范性文件以及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环卫设施的资金年度申报核拨工作;负责城区挖掘市政道路,占用桥涵、照明、供气、给排水(含二次供水)等市政设施的审批监管工作。
           
        (二)负责指导全区小城镇建设和管理。负责城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和建筑行业、房地产行业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工作。
           
        (三)负责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工作。拟订全区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区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有关廉租住房资金监管,指导棚户区改造工作;负责指导保障性住房的经营管理工作。
           
        (四)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工作。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措施,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和经营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五)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订适合管理区的住房政策措施,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区住房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区建筑活动。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拟订勘察设计咨询、工程施工、建设监理和相关中介组织管理的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组织建筑企业、勘察设计咨询企业参与对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七)负责实施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相关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及省、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地方定额及其实施办法和相关管理制度,组织拟订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造价、标准定额的实施,拟订并发布全区工程建设地方性材料季节调差规范性文件。
           
        (八)负责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拟订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措施、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勘察设计、工程质量安全及开发利用。

        (九)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名镇、名村保护管理工作。负责参与城区户外广告专项规划编制及大型户外广告位的设置审批。
           
        (十)负责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工作。拟订全区村镇建设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示范镇、重点镇的建设工作;指导各类示范镇村、传统村落的评审、推荐工作;组织、指导规范农村建房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指导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乡镇黑臭水体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推进全区建筑节能与科技进步工作。负责拟订全区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政策措施、行业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行业领域科技项目攻关、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利用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负责管理行业科技成果。
           
        (十二)负责拟订全区勘察设计咨询、装饰装修行业发展规划。负责勘察设计、装饰装修(含室内装饰装修)行业的市场监管;负责组织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管理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工作,提高建设工程设计水平;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
           
        (十三)负责规划全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与管理。会同财政等有关部门管理城市建设资金及其他专项资金,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十四)负责拟订人才发展规划,指导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组织开展干部职工队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职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行业统计,指导行业协会、学会工作。

        (十五)负责全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参与给排水、市政道路、路灯照明、园林绿化等项目的竣工验收和移交接收工作。

        (十六)负责指导全区废弃物(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处置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医疗废弃物收运和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七)负责全区燃气经营许可的指导监督工作。负责全区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审批和核发;负责指导规范全区燃气热力经营市场;负责职责范围内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的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八)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编制城区绿化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城区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风景林地和道路绿化等园林绿化设计方案的审查;负责组织城区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中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工程质量及安全监管、竣工验收和移交接受工作;负责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及优质工程评选工作。

        (十九)负责管理区园林绿化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占用公园、广场、人行道设施、户外环境设施的审批管理工作。

        (二十)负责指导监督全区智慧城管建设和管理工作。

        (二十一)承办管理区党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金洞管理区政务服务中心是管委会直属事业单位,为正科级。加挂金洞管理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牌子。

           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区机关事务工作。负责指导区直单位机关事务管理、保障、服务工作;组织拟定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和后勤体制改革具体政策措施、制度、标准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机关后勤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二)负责区直机关单位办公用房清理整改、调剂使用工作。承担区机关院内基础设施维护、修缮和院内亮化、绿化等管理工作;负责区直单位办公用房和附属用房的维修及危旧房改造工作。

        (三)负责全区各单位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以及预算内专项用于全区各单位公务用车的经费管理工作。

        (四)负责统筹协调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推动全区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共机构节约能源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能耗统计、检测和评价、节能技术改造及专项资金管理等工作。

        (五)负责拟订全区各单位公务接待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区党委、管委会相关重要活动的协调和服务接待工作。

        (六)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办事公开)和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承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拟订全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和完善相应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协调监督全区各单位的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承担区政务联动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拟订全区政务联动处置工作规则;统筹规划、指挥协调、管理督导全区12345公共服务热线、政务联动处置。

        (七)指导、协调、推进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拟订行政审批服务有关制度及管理办法并监督组织实施;协助全区“放管服”改革工作。

        (八)统筹协调、规划指导、监督评估全区电子政务工作、“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配合做好“互联网+监督”工作;负责管理区政府门户网站运维工作。

        (九)统筹协调、规划指导、监督评估全区政务信息化、大数据建设管理和应用等工作。组织协调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和开放工作,统筹政务数据资源的采集、分类、管理、分析和应用工作。

        (十)负责管理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调监督推进全区有关国家、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法律法规、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促进信用信息资源的整合与运用,协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问题;协助牵头单位组织对重点领域和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

        (十一)负责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等工作。维护营商政务、法制、信用等环境;协调推进全区行政效能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广播电视事业的承办、管理与服务。

            (十三)承办管理区党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共金洞管理区委员会群团工作部是管理区党委的工作部门。将365bet平台棋牌_365bet体育投注网_365bet体育投注官网金洞管理区工会联合委员会(加挂金洞林场工会、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牌子),与365bet平台棋牌_365bet体育投注网_365bet体育投注官网金洞管理区妇女联合会、共青团365bet平台棋牌_365bet体育投注网_365bet体育投注官网金洞管理区委员会办公,人财物和工作调度安排实行统一管理,在开展业务工作、上下内外联系上仍使用工会、妇联、团委规范性名称

        主要职责。

        (一)区工会联合委员会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工作计划及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依照法律和工会章程,贯彻执行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履行工会“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等社会职能,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
            2.
        围绕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区党委、管委会以及上级工会反映职工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
            3.
        负责依照法律和工会章程,参与职工劳动就业、工资、安全、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的调查处理;依法调解劳动争议,参与劳动争议仲裁,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提高女职工的素质,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开展“送温暖”活动,做好困难职工解困济难工作。

        4.负责做好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

        5.负责指导基层工会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

        6.负责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基层工会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丰富多彩的职工文体活动;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岗位练兵、技术比武、自学成才等活动;组织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先进集体的评选工作。

        7.负责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

        8.负责提出加强全区青少年教育的建议和意见,承担管理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牵头组织“五老”人员参加全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充分发挥离退休老同志的作用;组织开展关爱青少年成长的教育活动,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环境。
            9.
        负责做好“最美孝心少年”的评选、表彰工作。

        (二)区妇女联合会工作职责

        1.负责依法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

        2.负责围绕区党委、管委会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团结、动员、组织全区妇女积极投身各项建设事业,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

        3.负责加强对全区妇女政治思想教育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教育;发挥妇联组织的独特优势,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大力推进家庭文明建设;培养、发现、推介、表彰各类妇女先进典型;积极推动和开展对妇女的科技文化及生产劳动技能的培训,全面提高妇女的综合素质,促进妇女人才的成长。
            4.
        负责组织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研究新时期妇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涉及妇女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反映妇女的意愿和需求,提出对策建议。
            5.
        负责为妇女儿童服务、为基层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推动全社会为妇女儿童办实事。
            6.
        负责指导全区各级妇联组织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全国妇女代表大会所确定的任务,开展妇女儿童工作,加强妇女组织建设,提高工作水平。

        (三)共青团金洞管理区委员会工作职责

        1.负责指导全区共青团组织发展和团员队伍管理、教育工作;培养树立全区各战线上的优秀青年典型。

        2.负责组织指导全区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负责全区青年志愿者工作;负责加强对全区青年社团的指导和管理。

        3.负责指导全区团组织围绕提高青年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开展工作;组织青年职工开展各种形式的经营管理、岗位成才、科技开发、思想教育和文化活动。

        4.负责指导全区中小学校的共青团工作。
            5.
        负责全区“希望工程”的实施、管理和监督工作,开展希望工程宣传教育,帮扶助教活动。

        6.指导全区少先队工作,负责少先队组织的思想政治教育,组织开展有利于青少年儿童成长的活动。

        7.负责协调社会各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维权工作,接受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投诉、举报,交有关部门查处,为受害者提供或寻求法律帮助。

        8.负责加强团的组织建设,依托党建带团建,做好推优推介工作。

        9.负责全区团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

        (四)承办管理区党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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